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电话号码:0660-3326146
手机号码:18933029986
邮箱地址:1204383989@qq.com
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贩毒只有人证没现场证据的,不会定罪,但公安机关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进行调查取证,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必须在存在人证和物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的按照司法程序来定罪处理。
一、贩毒只有人证没现场证据会怎样?
需要同时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可以使罪名成立。人证虽然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但是案件侦破中的各种证据是要互相印证的,形成一种证据链。人证是否能够推翻物证,这要看具体情况,要经过逻辑的分析确认。一般情况下,物证的证明力要大于人证。证据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第一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电子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我国法律上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非常严谨的,不仅需要对人证进行认定,还需要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对物证进行搜集,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才可以进行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最后进行司法判决,如果没有现场证据一般是不予起诉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shanwei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1893302998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