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电话号码:0660-3326146
手机号码:18933029986
邮箱地址:1204383989@qq.com
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问:
您好。现在是网络通讯高度发达的自媒体时代,大部分人都拥有自己的微信和微博,很多重大新闻也都是从微信、微博里传播出去的,那么我看到重要或者有趣的事情,是不是可以随便在我自己的微信或者微博里发布或者转发消息呢?
答:
您好。在微信或者微博中发布或者转发消息应该慎重,对于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必须经过核实,不能为了增加点击量或者关注度就随意发布或者转发消息,因为这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已于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就意味着,在微信、微博中发布假消息,最高可能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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