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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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闻报道或者电视剧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等行为,这是会受到我国法律制裁的。那么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一、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3、《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四项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23条明确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资助他人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法吸收这一规定并单独设立这一新罪,对于严惩这种犯罪、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3、《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四项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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