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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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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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似乎已经离冷兵器时代很遥远了,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是时常有用刀子等武器威胁伤害他人的行为,那么在法律上这样子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呢?面对这类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一、关于带刀威胁恐吓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虽然并无以“恐吓罪”命名的刑法条文。但实际上已经有其它条款做了恐吓行为的刑事处罚,那就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这个是纯恐吓的情况,如果还附带了其它情况则是:
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带刀威胁的相关罪名
威胁他人,而可能触犯法律的是恐吓罪和毁损罪
我国刑法修订条文第 352条(毁损罪)增列:传送或散布具恐吓性、暴力性或猥亵 性之资料,或谩骂 、侮辱他人等不当言论可能触犯刑法的恐吓罪。
但是恐吓罪要量刑却需要实质证据;例如:书面,短信或录音,但是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面犯罪的,说轻点就是治安事件了.
要想通过刑法的来判定恐吓罪一般只有跟经济挂钩的或者实行了实际的恐吓行为的能够比较快速的判刑,不然就是口水战(如果你没有确实的证据,或者他以某种理由进行狡辩,别说量刑了,罪名都完全不成立)
如: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带刀威胁恐吓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威胁恐吓罪”这个罪名,恐吓威胁的行为只构成治安处罚,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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