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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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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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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人们的认知中,强奸罪通常是指侵犯女性性权利。因为,相对于男性,女性在体力上处于弱势,有些男性会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那么,男性性权利会可能被侵犯吗?强奸男性有现行的明文规定吗?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仅仅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规定了行为对象为女性的强奸罪和强奸幼女罪,依据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强奸男性是不属于犯了强奸罪的,但是并不代表没有罪。
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也是对男性事实上的强奸行为,自从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强制猥亵罪的侵害客体从“妇女”扩大到了能够包括男性的“他人”,因此强奸男性可以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定性为“猥亵”,所以也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
并且,强奸男性构成犯罪的根据年龄有不同的认定:
1、强奸已满14周岁的男性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即构成强制猥亵罪,原本“猥亵”的定义仅仅只包括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他人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也只包括手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并没有涵盖性交,但是由于我国没有规定男性可以适用强奸罪,且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处于包含关系,也是程度轻重的关系,因此当男性被强奸时,可以适用强制猥亵罪的条款。
2、强奸14周岁以下的男童
对于已满14周岁的男性来说,14周岁以下的儿童其实也跟幼女一样是非常需要保护的对象,但同样由于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罪名,只能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罪来定罪量刑,有“猥亵”的含义延伸拓展为包括对男童性侵的行为,同时也有给与男童一些特殊的保护。
对男童的特殊保护如下:
(1)就猥亵14周岁以下的男童而言,猥亵方式上则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不需要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只要有猥亵男童的行为即可构成猥亵儿童罪。
(2)如果对14周岁以下的男童进行强奸、猥亵,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所以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甚至他是同意的,行为人也会构成猥亵儿童罪。
目前我国对男性遭受强奸的法律保护尚需完善,而男性遭受性侵的事件却日益频发,当男性遭到他人性侵犯,特别是14周岁以下的男童,身心发展尚未健全,会严重伤害身心健康,所以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权。遭到侵犯后,可以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保留证据,然后报警立案,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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