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电话号码:0660-3326146
手机号码:18933029986
邮箱地址:1204383989@qq.com
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摘要:我国婚姻关系的建立设置的是结婚登记制度,在我国登记结婚,必须依照我国《婚姻法》的具体规定。我国《婚姻法》对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有特别的要求。
一、香港同胞办理结婚登记程序
(一)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二)我们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三)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二、澳门同胞办理结婚登记程序
(一)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二)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三)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三、台湾同胞办理结婚登记程序
(一)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们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三)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新婚夫妇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shanwei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1893302998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