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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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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保外就医的手续有哪些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可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妨碍在监内执行刑罚的情况消失后,对罪犯仍需收监执行。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此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监外执行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也可以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的适用,有非常严格的手续规定:

  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计算到刑期以内。保外就医的条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经治疗已经痊愈),而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执行。

  罪犯保外就医后,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人民检察院对于保外就医的实施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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