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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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导读: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原本恩爱的夫妻离婚了,孩子随着父亲生活,父亲又新缔结了婚姻关系,作为前妻的孩子,在父亲死亡后,有没有能够继承父亲与现任妻子的共同财产的权利?
1、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死亡会怎么分配?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需要先区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当然可以分配,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妻子可以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剩下的被继承人的份额在加上私人财产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平均分配,妻子可以再分得一份财产。
2、前妻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前妻与丈夫的孩子即现任妻子的继子女,继子女与子女一样都属于丈夫的孩子,拥有平等的继承权,除非继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或者没有尽到法定的扶养义务的,当然,一般情况下,继子女所能继承的财产只有丈夫的个人财产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现任妻子没有孩子,只能与前妻的孩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成立扶养关系,只要扶养人尽到了相应的扶养义务,那么,扶养人也能继承被扶养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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