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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萌群律师 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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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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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车祸责任划分与赔偿规定

  摘要: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全部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10%;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30%-40%;

  3、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同等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60%-70%;

  4、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次要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70%-80%;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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