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电话号码:0660-3326146
手机号码:18933029986
邮箱地址:1204383989@qq.com
执业证号:14415199611578162
执业律所:广东海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对于把宠物狗放在副驾驶位上的,我们有生活的实例可以知道,这样是不仅很危险,更是会违法的,会处以相关的处罚。宠物狗坐副驾驶位为什么会违法?理由如下:
宠物狗坐副驾属妨碍驾驶安全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如下行为,其中第二项就是:“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2、坐在副驾上的宠物狗活泼好动,极容易干扰驾驶员的视线,或宠物狗一不小心误按车内按钮,很有可能对正在开车的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严重会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宠物没有人照看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在副驾驶位置上,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因此,如果驾驶员把宠物狗放在副驾上,视同于违反了这一法规,属于妨碍驾驶安全行为,违者可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所以,对于把宠物狗放在副驾驶位上是违法的,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属于妨碍驾驶安全的行为,也很容易会出现交通事故,所以温馨提示:如果带了宠物狗的最好把狗放在箱子、笼子里,将笼子放在车后座上或通风的车后备厢里固定住。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shanwei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18933029986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城苑综合楼5楼(城区政府对面)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