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萌群律师,执业证号码:14415199611578162,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证,1996年从事律师工作。咨询热线:18933029986, 律师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离婚,调解,仲... 详细>>
律师姓名:程萌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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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几率也越来越大。而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候,司机应该怎么处理?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拍照、报警等程序。而肇事方逃逸了怎么办?肇事方拒绝赔付又该怎么办?最后得不到赔偿等情况。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最基本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事故发生→立即停车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用手机等设备对事故车辆位置拍照或者标划车辆现场位置→不需办理保险理赔的,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需保险理赔的,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地方,向保险公司报案→迅速填写《广州地区轻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前往理赔服务点、路外空地、停车场等不占用车道的地方办理查勘理赔。
解决方案
1、肇事方逃逸?
赶快报警,并且只要报出肇事车主的车牌号码,说出发生事故地点及时间即可,交警将会通过车牌号通知肇事车主,到快速理赔中心进行车辆查勘、定损、核价等。如果车子安装了行车记录仪,并已全程记录下事故全过程,因此,即便对方踩油门逃逸,她已经掌握了十足的证据,及时打电话报警,等待处理即可。
2、肇事方拒绝赔付?
按照正常程序,当车辆定损,并在相应维修厂维修之后,将由肇事车主垫付维修费用,随后持发票找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销即可。车修好了,肇事车主却迟迟不肯露脸,司机可以采取了让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代索的方式去追讨,当然,追讨成功的话,需要支付一点服务费给这家保险公司。
3、最后仍得不到赔偿?
通过法律上诉的手段!像这种起诉的情况其实还是不少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发生后有交警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则最好让责任方垫付全部或部分维修费用。因为起诉流程比较繁琐,从立案审查、受理、排期开庭、开庭审理、最终宣判等,如是简易程序,大多需要历时三至六个月,如是普通程序大多需要一年时间。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有异议,还需经历二审程序,最终被告如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原告还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驾游遭遇车祸怎么处理
自驾游出车祸应该怎么办?自驾游出车祸后,司机应该要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及时报案,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检查出险车辆,之后就是定损、修车、开具事故证明、递交单证、领赔款。自驾游预防车祸十规则是什么,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自驾游遭遇车祸的处理流程
第一步: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这将决定你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
第二步:及时报案。带上你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你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第三步: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你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1、不要遗漏修理;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第四步: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了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第五步:开具事故证明。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警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公章的《事故证明》,就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第六步:递交单证。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第七步:领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你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出游回来后,你还应该将爱车带到汽车修理厂去进行一次保养检修。
自驾游预防车祸十规则
一、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四、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五、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六、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七、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八、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九、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十、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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